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04-27 19:26:09    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


【资料图】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誉为“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选取品牌、特色专业用于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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