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自主招生计划与去年相当 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以内

2023-04-12 08:05: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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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通知》指出,今年我市普高自主招生继续按自主招生一类、自主招生二类设置,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规模总量控制与2022年大致保持相当。目前正处于学校申报阶段,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学校获批后方可按规定开展自主招生。

《通知》提到,一类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或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发展要求(理工、人文、科技等)的学生。开展一类招生的学校,须具有健全的拔尖创新潜质学生培养体系或者在理工、人文、科技等方面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绩效显著且有相匹配的师资等资源保障。二类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的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或符合体育、艺术术科发展方向的学生。开展二类招生的学校,须拥有高水平体育、艺术团队,且在全国全省运动会、艺术展演等赛事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或者体育、艺术术科人才培养方面有较显著成效,且均有相匹配师资、场地等资源保障。

获准开展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其自主招生计划总比例(含两类)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以内,同时自主招生计划占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去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招收D类考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D类计划占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比例。

自主招生报名和考核测试全市安排统一时间进行,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含体育、艺术)专长的本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1所学校的自主招生(一类及二类自主招生不能兼报)。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应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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